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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能源局官員則透露,要在全國加快推進煤炭產業集中,因為這符合行業發展的方向。
去年7月31日,本報刊發《山西煤炭業上演“大吃小”》等系列報道,在國內媒體中率先深入報道山西煤炭重組一事,“最后的煤老板”逐漸進入公眾視野,引發了社會各界關注。
山西是我國重要的煤炭基地。新中國成立60年來,山西累計生產煤炭110億噸,占全國總量的四分之一;凈調出量80億噸,占全國省際調出量的七成。
山西“治煤”收官
昨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山西省政府在北京舉辦山西省煤炭兼并重組新聞通氣會。
山西省副省長陳川平在會上表示,截至目前,山西全省重組整合煤礦正式協議簽訂率達到98%,兼并重組主體到位率達到94%。特別是具有決定性意義的采礦許可證變更已超過80%。煤礦“多、小、散、亂”的產業格局正在發生根本性轉變。
對于重組引發的“國進民退”之議,陳川平說,兼并重組的主體在于規模,而非“國有”。目前,山西形成了國有、民營并存的辦礦格局,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混合所有制股份制企業辦礦的比例為2:3:5。整合后,山西省礦井數已由2600座減少到1053座,企業主體由2200多家減少到130家。
陳川平還稱,在重組過程中,政府以資產為紐帶,“兼顧了各方面的利益”。對被兼并重組煤礦采礦權價款,在退還剩余資源量采礦權價款的同時,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陳川平的這一表態,對于當前爭議最大的補償標準問題給出了一定的答復。
2008年10月,山西省政府出臺的補償標準是:2006年2月28日,山西省187號文實施前繳納資源價款的,按照百分之百給予補償。2006年2月28日之后繳納的價款,按照百分之五十補償。“這是重組最大的障礙。煤礦企業新批資源的價款也在(每噸)6至8元,按照每噸一兩元的補償標準,顯然煤老板是不會同意的。”山西省律師協會副會長高劍生此前接受本報采訪時稱。
據中新社報道,陳川平在會后接受媒體采訪時還表示,山西在煤礦企業兼并重組方面已經積累了成熟的經驗,并正在考慮對焦炭、化工等行業進行重組、整合,但具體措施正在討論。
煤炭重組擬全國推進
在昨天的通氣會上,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吳吟表示,煤炭行業作為基礎產業必須要有合理的集中度,“煤炭產業兼并重組不但是山西做,我們現在已經向國務院上報文件,要在全國加快推進煤炭產業集中,因為這符合行業發展的方向。”
對于基礎產業,吳吟說:“從理論上講,在整體的產能當中,前4家企業應該占有市場份額的40%以上,前8家企業至少占到60%,這樣的格局才有可能形成健康的產業,競爭會比較有序。”
“煤炭集中度每提高一個百分點,死亡率會下降0.58個百分點。可以說,產業集中度越高,煤炭產業死亡事故越少。”吳吟說。
通氣會上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前4家煤炭企業,市場集中度僅在20%左右,前8家的市場集中度在28%左右。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司長孔涇源在通氣會上說,山西(煤炭重組)的做法符合作為資源性產業的煤炭產業基本特性,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順應了經濟轉型的趨勢,體現了以人為本、科學發展的理念,對全國其他地區類似產業的轉型升級具有一定借鑒價值,為全國煤炭行業的結構調整和體制創新積累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