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 話:0635-8579856
0635-8579857
手 機:13863588378
傳 真:0635-2996665
Q Q:397366996
聯系人:韓經理
在日前召開的“全國國土管理工作會議”上,來自各地土地管理部門和國土督察部門的代表都將土地執法難作為一個重要議題。
有的地方由于土地執法中清理出來的案件線索較多,司法機關在接受移交的案件線索上進行挑選,并非所有土地部門查出的案件線索都能立案。
另外,由于土地部門在執法中缺乏相應的手段,造成了土地犯罪取證不足,司法機關無法對土地犯罪實行相應的懲戒措施。
據悉,一些地方土地部門在采取一些變通性手段來應對這些執法難的問題。
如江蘇某市采取司法機關與土地部門聯合辦案的方式,在土地部門查出案件線索的時候,司法機關同期介入,向被查單位施加壓力,由此帶來了土地部門執法的順利。
一位地方土地部門人士表示,正是由于土地部門缺乏相應執法手段,才造成了土地違法案件上升比較快。尤其是一些土地案件違法背后是地方政府利益,出于政績等種種考慮,土地違法案件屢禁不止。
而記者了解到,國土資源部目前正會同公安部、監察部、人民檢察院等部門聯合修訂《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強化對重大典型案件的聯合處理和責任追究。
“國家土地督察制度在2007年土地違法違規問題查處中起到了特殊重要作用。”國土資源部部長、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說,2008年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擬進一步深入。
一個典型的表現是,目前每個國家土地督察局管轄四個省。而從2008年開始,每個國家土地督察局都擬向管轄范圍內每個省派遣土地督察專員,使土地督察工作深入到土地審批的一線。
據記者了解,多個國家土地督察局都在嘗試工作方式的創新。
國家土地督察局成都分局網站資料表明,其正在與地方政府協商起草《關于支持土地督察工作的通知》(代擬稿)。一方面爭取獲得地方政府更大工作支持;一方面以更大力度加強對地方土地使用管理的監督工作。
另外,《國家土地督察條例》也在起草送審中。國家土地督察工作將在法律上獲得更大支持。(來源:第一財經日報)